第216期經貿法訊

本期專論

全面性經濟貿易協定金融服務專章投資爭端解決程序以「審慎例外前階段審查機制」為中心

加拿大與歐盟於去(2016)年正式簽署全面性經濟貿易協定(The Comprehensive Economic and Trade Agreement, CETA)。在CETA之下,投資人可針對地主國影響金融服務措施之爭端,提交「投資人與地主國爭端解決程序(Investor-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, ISDS)」。然而,為避免投資人對其金融監理相關措施進行浮濫提出控訴主張(frivolous claim),CETA金融服務專章進一步規定,在涉及審慎例外(prudential carve-out)條款之金融服務投資爭端程序中納入「審慎例外前階段審查機制」。….. (詳全文)

WTO針對鮪魚案將授權墨西哥對美國採取貿易制裁

墨西哥在贏得WTO針對鮪魚案之仲裁後,將得以對美國實施價值1億6323萬美金的貿易制裁,且墨西哥先前表示,此次報復擬針對自美國進口之高果糖玉米糖漿施加制裁。事實上,本次爭端的起源可追溯至2008年,墨西哥主張美國所採行的「海豚安全(dolphin-safe)標章」,導致其漁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,小組當時判決美國敗訴。然而,美國在鮪魚案敗訴後,雖於2013年更改相關規範,但WTO仍認定美國更改後之規範對墨西哥有不公平之待遇。…. (詳全文)

淺析金融科技監理沙盒制度下之消費者保護機制──以我國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為中心

近年來,許多資訊科技公司試圖透過新興科技技術改善傳統金融服務,然其可能未受到相關金融監理規範,而可能有害於總體金融秩序與金融消費者之權益。為平衡金融科技業者之創新需求與消費者保護之目標,我國行政院於2017年5月4日通過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,並送交立法院審議。由於我國金融監理受到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,故以訂定專法之形式推動金融監理沙盒制度。….. (詳全文)

發行資訊

發行人:施文真
指導教授:施文真、薛景文
總幹事:李建歡
主 編:陳伶嘉
編 輯:李如蘋、劉穎蓁、蘇郁淳、楊筑羽、劉芸昕、李旺達、郝晏緯、紀珮宜、吳俞慶、林明億

發行刊號:第二百一十六期
發行日期:2017/6/26